各位老师:
根据2022年校内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,现就采购管理方面再次强调以下事项:
1.注意申购表、会议纪要、公示时间、合同签定、发票、验收、固定资产增置、报销预约等时间的先后逻辑顺序。因是经济行为,今后要随时备查采购的有关资料,所以务必注意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严谨性。签名之后要署上日期,日期先后顺序不能错乱!
2.定点采购只能到政府的定点单位,定点采购的范围:车辆租赁、印刷、办公用纸(指复印纸、打印纸、双胶速印纸)、会计服务、审计服务、公车保险、公车维修、公车加油、会议酒店、资产评估、网络租赁、培训服务。定点单位的链接网址如下:https://www.nbzfcg.cn/cat/cat31/index.html
3.货物类单件或批量采购金额达1000元及以上(其中科研材料2万元及以上)、服务类2万元及以上均需填写《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货物与服务申购表》。其中10万元及以上的大额采购,申购表须有学校分管校领导批示,报销时要附上复印件。
4.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,申购时无论金额大小,均需填写《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货物与服务申购表》。2023年政府采购 目录见:https://www.nbzfcg.cn/cat/cat60/con_60_1997.html
5.学校相关采购管理政策、各类采购信息和采购类表格下载请详见“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采购网”,网址如下:https://cgw.nbt.edu.cn/index.jsp
6.采购时如遇有疑义或有不确定的地方,可随时电话或钉钉进行咨询。联系电话:88229027(短号:663317)林老师。
计划财务处(采购管理办公室)
2023年3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