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教职工:
接主管税务局通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》相关规定,技术合同(包括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等,含免税合同)应按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。现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,科研项目在办理经费入账时,按照入账金额的万分之三在对应项目中扣除。
计财处 科研处
2023年12月14日